校(院)举办第39期学员论坛: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
4月11日,广东省委党校举办2022第3期学员论坛。论坛以“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为主题,旨在深入探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广东的探索和实践,为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言献策。
论坛上,来自全省各地的6位学员代表林健、余红辉、张海燕、陈玉强、李晓强、黄广福,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结合人大、政协、监狱系统,及梅州市、江门市、茂名市等多地的主要做法、成效启示畅谈了体会,探讨了新时代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考和建议。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王培洲进行了点评。
大家一致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深刻阐明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指引和遵循。广东的实践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确保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广东的党员领导干部,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广东的实践,落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各项要求,更好激发和凝聚人民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智慧和力量。
学员代表发言摘要:
林健【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主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立经历了一个萌芽、发生发展和最后成形的过程,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新鲜事物产生的一般规律、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和优势的新概括,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在实践中的不断检验和完善,必将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实践,展望它的前景,也必将给世界人民、世界民主进程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余红辉【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梅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先后制定1部程序性地方法规,5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体现了梅州特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坚持立法为了人民。坚持立法项目由人民选择,法规草案由人民审定,在民主集中基础上做出立法决策,围绕地方所需和群众所盼,推进地方立法。二是坚持立法走进群众。通过完善立法机构和配套制度,让群众感受到立法、施法的真实性有效性。从宣传上推动立法过程全方位公开,让群众监督为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实施保驾护航。从法规实施上体现真实管用的全方位效果。三是坚持立法畅通民意。立法过程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专家、社会各界群众等,发挥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立法咨询专家库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畅通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
张海燕【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的理论概括。概念的提出经历了从“全过程的民主”,到“全过程民主”,再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它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广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有很多新实践、新成效。例如江门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了立法领域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在间接民主制度下,扩大人民群众直接民主参与的渠道和范围;台山的民生实事票决制,推进了行政领域和监督环节人民群众的参与实践,既体现了程序民主,也是实质民主的生动实践。
陈玉强【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十八大以来,在广东省委领导下,省政协的协商民主探索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创造出一系列的广东经验,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了广东智慧、广东方案。一是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二是搭建协商民主平台,规范程序民主和过程民主,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促进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为助推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改善做了大量实事,形成了丰硕的成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三是拓展协商民主渠道,通过网上委员会议室、基层委员工作室、乡村振兴委员实践基地和调研联系点等创新形式深入群众扎根基层,促进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四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民主监督,落实成果民主;五是打造“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民主品牌,践行直接民主、探索实质民主,创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广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范。
李晓强【茂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法者,治之端”,立法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一环。只有最大限度地收集社情民意,才能“立良法、致善治”。茂名市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地方法规10部,其中实体法9部。在所有的立法工作中,致力于问题导向,在获取社情民意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做到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强力推进环保和城乡建设立法,取得了较好的立法成效,为推进茂名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了立法的力量,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黄广福【清远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
广东监狱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监狱综合治理,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全面提升警队依法履职能力,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罪犯合法权利也得到有效保障:一是以强警见实效,警队执行力和战斗力全面增强,切实提升执法的规范化和公信力;二是以公开赢公信,用引领全国监狱的狱务公开塑造良好的执法、改造环境;三是以监督促公正,用多种形式的监督来强化对警察执法权力的制约;四是以考核促规范,用公平的考核结果让罪犯安心踏实投身改造;五是以保障促平等,促使罪犯真心认罪悔罪并改过自新。
(2022年第一期县处级干部研修一班学员 田亮 供稿 段冬生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