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凯:根治“痕迹主义” 为基层减负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9-03-18
从表面上看,“痕迹主义”是由基层干部“发明”出来的,其产生的直接原因来自部分基层干部的假作为、懒作为、不作为;但究其实质而言,“痕迹主义”的形成主要源于监督考核机制的设计不科学。治理基层“痕迹主义”,除了对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引导外,关键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举措,从根本上消除“痕迹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最大程度地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通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作出进一步部署,围绕为基层减负,聚焦“四个着力”,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整治文山会海、改变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指出,“现在,‘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近年来,“痕迹主义”的不良风气在基层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不少基层干部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各种工作留痕而疲于奔命。“痕迹主义”是形式主义的新型表现之一,不仅给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对干部和群众的热情和信心带来了消极情绪。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大背景下,必须刹住歪风根治基层“痕迹主义”问题,从而保护和激发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稳步前进。
考核机制不科学是基层“痕迹主义”产生的主要原因
基层“痕迹主义”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与部分基层干部的主观意识有关,也与当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考核制度设计有关。从表面上看,“痕迹主义”是由基层干部“发明”出来的,其产生的直接原因来自部分基层干部的假作为、懒作为、不作为;但究其实质而言,“痕迹主义”的形成主要源于监督考核机制的设计不科学。一方面,很多面向基层的考核并没有相对明确的标准,工作务虚不务实,停留在表面;另一方面,基层在承担巨大工作任务的同时,却在政策以及人财物等资源方面严重不足,工作责任与工作能力不匹配。基层干部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很容易做出重“形式”而不重“内容”、重“数量”而不重“质量”的行为。事实上,很多“痕迹主义”行为也是基层干部的无奈之举。
通过完善干部绩效管理根治基层“痕迹主义”
“痕迹主义”是形式主义的具体表现之一,但其实质是一个公共组织的绩效管理问题。《通知》明确指出,要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度留痕的问题,强化结果导向,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治理基层“痕迹主义”,除了对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引导外,关键要从完善绩效管理的视角加以分析和研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举措,从根本上消除“痕迹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最大程度地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
一是设计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当前对基层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存在宽化、虚化、模糊化等问题,指标体系涵盖诸多方面,考核重点不够突出,指标设计不够精准。要区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结果与工作行为,科学设计针对不同工作结果与工作行为的考核指标体系,灵活运用结果考评法与行为考评法给予考核评价。坚持抓大放小的原则,重点抓住一些关键指标与核心环节,采取合并同类项等方式加以改进,让基层的干部从一些繁琐、无谓的考核事务中解脱出来,从纷繁复杂的各类材料、表格、账目的考核中解放出来。
二是进行差异化的考核评价。当前对基层干部的考核评价存在“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一刀切”问题。在指标设计和考核评价上,要体现地区、城乡、系统、部门、层级的差别,制定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强调差异化的考核评价并不意味着考核评价没有一个基本的标准,可以采取“底线指标”+“增量指标”的方式,调动基层干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此外,不同的考核领域在时效性上存在差异,有些考核领域见效快,有些则需要一定时间。对于某些领域的考核评价,上级要给基层开展工作的时间,不能刚布置任务,立马要求见成效。
三是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当前一些上级对基层的监督考核浮于表面,满足于观看展板、检查材料,缺乏到实地一线开展工作情况调研,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基层“痕迹主义”的滋长。上级监督考核单位必须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才能杜绝基层应付检查和欺上瞒下等“痕迹主义”问题。不仅要注重对客观绩效指标的考核,而且要注重对主观绩效指标的考核,从而使得考核评价的结果更加全面准确。要坚持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结果导向与群众导向相结合原则,走好群众路线,注重吸纳广大群众的真实声音和意见建议。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副教授)
转自:《南方日报》(2019年03月18日第A12版)content_77867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