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鹏:准确理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涵与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直接回应,再一次肯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直接回应,再一次肯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根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国家根本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失去了目标,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轨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党的领导地位和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就会在改革的进程中发生改变,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项战略部署就会落空。邓小平指出,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历史上有人想在中国搞资本主义,总是行不通。我们搞社会主义虽然犯过错误,但总的说来,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新中国7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建立和巩固的,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的,是在新时代10多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壮阔历程中不断完善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能够促进共同富裕、提升综合国力,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是具有极强自我完善、自我变革能力的优越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发展成就再次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在党的十八大明确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强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成熟更定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了300多项改革举措。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优势更加显著。对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容,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根本领导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指导地位的国家根本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的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13个方面重要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系统阐述了13个方面制度优势,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成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着我国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总体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已经实现,成功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成就再一次证明了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倒逼形成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解决中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我国依靠制度优势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又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许多制度还存在不少需要变革和完善的地方。存在问题,正是我们改革动力所在。改革就是要不断变革与完善我们的制度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面地、系统地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针对当前存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全会提出的60条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致力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共建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的民主观研究”(立项号:GD23XXY20)的部分成果]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2024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