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君:以河套合作区推动深港深度合作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赋予合作区以“先导区”“试验区”“集聚区”的三大定位,是新形势下推进合作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在合作领域、空间规划、要素流动、技术攻关、协同机制、合作平台等方面的新部署,将驱动深港合作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实现新跨越。
科技创新构成深港合作新成果
深港合作是通过产业链协同、城市功能协同与经济运行机制协同不断扩展与逐渐走向深化的过程,深港合作领域覆盖了基建、经贸、金融、投资、科技、旅游、民生等多个领域,日益创造出合作共赢的局面。
深港合作建基于拥有世界影响力的制造业和技术研发基地,在科技创新合作上涌动着充沛的动能。深圳的优势在于营商环境好、民营经济发达、创新创业氛围浓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拥有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体系和高度开放的科研环境,两地在科技创新合作上基本形成了高效协作、相互支撑的合作机制。目前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已经落地高端科研和产业化项目150多个,集聚了一批高端科研人才,初步形成了国家重大科研平台、世界500强研发中心、香港高校科研项目、深港独角兽企业、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等科创集群,聚焦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事实证明,深港合作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这条路符合实际需要,取得了新的成效。
科技协同发展演变为深港合作新特征
深港两地的科技协同发展能够携手破解共同面临的发展危机,为两地提供双赢机会。
深港合作将迈入科技合作一体化阶段。深港两地在新发展阶段分别面临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压力,对深化彼此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具有共同需求。两地在长期合作中积累了市场环境、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产业政策、人才储备等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合作的诸多资源。通过政策引导,激励知识要素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科技合作一体化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支撑知识要素充分流动的结构系统,其中包括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各种机构组成对要素的配置流动网络平台,它们之间的联系与互动促进了创新知识、高新技术和科学管理工具等的开发、引进、改进和在区域内的迅速传播。这些平台与系统需要政府牵头搭建,建立吸引知识要素的激励机制,优化与提升区域内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实现在经济全球化竞争背景下的共赢。河套合作区正是由深港两地共同开发建设的世界级科创平台,它地处香港特别行政区北部和深圳市中南部跨境接壤地带,承载了区位、制度、空间载体等独特优势,超越了深圳对接香港需求的合作模式,向着更高层次的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方向跃升。按照《规划》要求,河套合作区将整合流动性较强、最具有增值效应的知识与技术等优质要素,不断丰富和完善吸纳资本流、信息流和知识流的平台机制,强化协同创新的具体措施,促成更多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要素在合作区内形成和增长。
科技合作使河套合作区在深港合作中发挥重要枢纽作用。科技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政策供给,推动两地科技合作的制度创新,并有可能进一步创建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形成区域合作的新高地。《规划》明确了河套合作区将成为国际科技创新规则的试验区,包括争取试行专属跨境政策,确保人流、物资流、数据流顺畅流动。坚持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协同发展,实现规则的软联通,支持深圳园区加强与香港园区建设时序、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衔接,推动设施互联、服务共享、创新协作,积极配合香港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围绕香港园区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在深圳园区建设一批功能相互支撑、领域关联紧密的重大协同项目,加强生产、生活、生态相关配套设施的无缝对接和高效协作。在遵循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前提下,探索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香港、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河套合作区围绕科技创新进行的制度探索,是对“一国两制”实践内涵的进一步丰富,是实现协同基础上的深入合作,能够有力推动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建设,共同应对经济转型升级。
制度和科技双轮创新助推深港合作新模式
落实《规划》,要扎牢科技创新基础,推动制度创新与探索,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融合发展更加深入。
充分发挥《规划》对深港合作的牵引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深港两地均从深度合作中收获颇丰,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的当下,牢牢抓住科技合作这一突破口,能够更好洞悉两地合作的方向与大势,避免发展中的盲目性和随机性,拓展经济向上突破的空间。
逐步突破深港合作的诸多制度屏障。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固“一国”之本,扬“两制”之优,在两地合作中推动制度软联通上既不宜操之过急也不可固步自封。在河套合作区内,围绕科技创新逐步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市场准入制度等改革创新的适用条件和应用场景,形成深港合作的共同制度语言。
围绕《规划》要求提供更多政策供给。广东要将深圳园区作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平台,做好各项指导支持工作,搭建范围更广的沟通渠道,加大科创合作成果向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的推介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合作区内科研机构与省内产业的对接与交流合作,促进合作区科技成果的实际转化。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2023年9月26日第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