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举办党务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
2018年12月27日,校院党务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在文体中心303课室如期开班。常务副校院长杨汉卿出席培训班并作讲话。
杨汉卿强调,《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校院在学习贯彻《条例》方面,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继续抓好学习。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党务干部和党员同志主动学,做到学懂弄通;党支部要组织学,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机关党委要督促学,加强对党支部学习《条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指导、监督。二要做好宣传阐释。要充分发挥校院人才、学科优势,做好《条例》的宣传阐释。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新学期培训内容,确保《条例》及时进课堂、进教材、进学员头脑;加大社会宣传,主动接受媒体采访,撰写理论文章,全面深刻宣传阐释《条例》。三要落实见效。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条例》的标准、要求开展支部工作,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支部组织力,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部门工作进步,使《条例》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培训班上,中共党史和党建教研部主任梁道刚教授从正确认识基层党组织的地位与功能、完整理解基层党建的内涵等方面,对基层党建的基本原理作了专题辅导,张长明副教授就如何发展党员、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等方面,对基层党务工作实操方面作了专题辅导。
校院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共98人参加培训班。
(校院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