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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生有关事项的说明

时间:2016-09-29 17:43:32 来源:本网原创稿 【字体: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精神,对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生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明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我校2017年招收的硕士生包含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类别。

  全日制硕士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生。我校所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生属于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生。我校所招收的专业型硕士生(即公共管理硕士,亦称MPA)属于非全日制硕士生。

  • 各学位类别硕士生学习形式、就业方式、学制和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生学习形式、就业方式、学制和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学习形式

就业方式

学制(年)

学费标准 (元/年)

学术型学位

全日制

非定向

3

4000

专业型学位(MPA)

非全日制

定向

3

15000

  备注: 非全日制“定向”类别考生被录取后,档案材料在原单位留存,毕业时不上报就业方案,不签发报到证。

  三、报考优惠和奖助学体系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超过全国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全免3年学费。

  2、全日制硕士生每生每年可获9600元助学金。

  3、每生每年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4、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和住宿费减免。

  5、每年评选和奖励优秀硕士生、优秀硕士生干部。

  6、对公开发表科研成果和获得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硕士生给予经济奖励。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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