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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校研究生工作管理机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3-11-13 14:39:30 来源:本网原创稿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校研究生工作管理机构成员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

  原校委委员、巡视员郑楚宣同志不再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副校长苟志效同志不再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由副校长马星光同志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委委员、教育长杨建伟同志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陈鸿宇、黄铁苗、杨平、林子英、文小勇、宋儒亮同志不再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增补佘正荣、郑志国、段华明、孙燕青、周立彩、谢仁寿、伍俊斌、吴育珊同志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二、调整有关专业导师组成员

  吴灿新同志不再担任伦理学专业导师组组长,由孙燕青同志担任伦理学专业导师组组长;孙燕青同志不再担任伦理学专业导师组副组长,由余泽娜同志担任伦理学专业导师组副组长。

  余甫功同志不再担任理论经济学专业导师组组长,由周立彩同志担任理论经济学导师组组长;杨平同志不再担任理论经济学专业导师组副组长,由郑志国、谢仁寿、张海梅同志担任理论经济学导师组副组长。

  文小勇同志不再担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导师组组长,由伍俊斌同志担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导师组组长;宋儒亮、伍俊斌同志不再担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导师组副组长,增补吴育珊、郭丽兰同志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导师组副组长。

  刘丽同志不再担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导师组秘书,增补柯旭同志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导师组秘书。

  刘朋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导师组秘书,由李宇博同志担任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导师组秘书。

  研究生部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调整后的校研究生工作管理机构成员

  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21人)

  主  席:马星光

  副主席:杨建伟

  委  员:苟志效、谢林平、韩  锐、佘正荣、吴灿新、郑志国、段华明、余甫功、方  真、杨  劲、

  周  峰、孙燕青、周立彩、谢仁寿、伍俊斌、唐晓阳、吴育珊、毕  德、成  龙

  办公室主任:杨  劲(兼)

  二、各专业导师组组长、副组长和秘书名单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组  长:周  峰

  秘  书:陈培永

  (二)伦理学专业

  组  长:孙燕青

  副组长:余泽娜

  秘  书:陈培永

  (三)理论经济学专业

  组  长:周立彩

  副组长:郑志国、谢仁寿、张海梅

  秘  书:许德友

  (四)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组  长:伍俊斌

  副组长:唐晓阳、吴育珊、郭丽兰

  秘  书:李  鹏 (主秘书)、邓卫文、柯  旭

  (五)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组  长:毕  德

  副组长:林盛根

  秘  书:李宇博

  (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

  组  长:成  龙

  副组长:张  谨

  秘  书:危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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