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部门: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经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进行一次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共增补导师12名。具体名额如下: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1名;
2.伦理学专业1名;
3.政治经济学专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方向、外向型经济研究方向、区域经济研究方向)1名;
4.政治经济学专业(企业管理方向)1名;
5.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方向)2名;
6.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1名;
7.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国际战略调整与对外开放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广东实践研究方向)2名;
8.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2名。
9.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1名。
增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按《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进行(见附件1)。申请者需具备《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按专业或专业方向提出申请(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党史党建按专业申请;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按专业方向申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接受申请,由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申报者中选定)。申请者请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供所需材料(见附件2、4、5)。申请者填写后请于6月19日晚5时30分前将申请表及需要准备的所有材料交各学科所依托的教研部(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党史党建教研部)。各相关教研部主任于6月23日晚5时30分前将申报者的材料初审后上报研究生部308房(王健华 电话:2441)。
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2009年6月5日修订)
5、表格填写要求
7、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历年研究方向名称表(1993-2008)
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1日